山南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1—4月份信息 报送及采用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1-05-10 13:45:07 来源: 山南市民宗局

各县(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自山南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山南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山委〔2019〕91号)和《山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山民创组发〔2019〕1号)精神,各县(区)民创办及部分市直成员单位高度重视,主动作为,采取不同措施推动创建工作,积极报送了部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信息。但大部分市直创建牵头部门对创建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职责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未进行落实推进,未完成每月报送信息简报不少于3条的任务。根据国家民委测评指标要求,信息报送作为推动创建工作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评估创建成效的重要内容。希望各县(区)、市直各成员单位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以信息简报方式报市民宗局(民创科)。

据统计,20201月—422共收集信息 93条,采用81条,其中:县(区)采用75 条,市直成员单位采用6 条。

附件: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联系电话:7827783

邮箱地址: snmzjmzk@163.com

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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