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4-03-29 17:00:04 来源: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23年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藏的工作要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区党委、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进共识、凝心聚力,提振精神、团结奋进,为山南改革发展稳定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党中央、区党委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不断提高我市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自觉站在推动持续稳定长治久安的高度,认真做好宗教领域工作。

(二)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宗教工作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完善了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寺庙制度,实行了“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宗教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政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规范权力运作,接受群众监督,定期不定期对干部职工通讯费、养老金、公积金、伙食补助发放情况、车辆使用和运行管理等进行公开,让权力和责任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

(三)强化措施,逐步淡化宗教消极影响。加强教育引导。持续开展“四条标准”“三个意识”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张贴展示宣传横幅、现场咨询讲解、分发宣传册页、微信互动等线上线下的方式向寺庙僧尼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增强僧尼法治意识。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制定了《宗教教职人员五年教育培训规划》,对市级藏传佛教教职人员852名,举办17期培训,全面完成了五年规划任务;深入开展常态化“四条标准”教育实践活动、“三个意识”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四)突出重点,依法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利寺惠僧政策,对1659名在编僧尼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让广大僧尼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加强寺管会班子、队伍和党组织建设,多次召开全市统战部长(民宗局长)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山南市寺管会干部“十四五”教育培训规划科级以下干部培训市里负总则、分级承担、分期分批、全部轮训的原则,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培训方案、规划,预算表,对我市358名副科级(含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寺管会干部在市级层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轮训,优先安排新进寺管会干部的教育培训,截至目前共举办3期培训,共150余人;自治区寺庙财税工作要求,围绕寺庙财税14项主要任务,对214座寺庙财税监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网上赋码工作基本完成,并及时召开财税监管领导小组专题推进会,确保财税监管有序推进。

(五)健全宗教管理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提高宗教依法治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5号)精神,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和五项管理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做好宗教工作,2023年起草了《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西藏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向自治区统战民宗部门上报。以“八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持续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主题普法宣教活动,引导人人知法懂法守法。

(六)社会流动从事宗教服务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全面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根据《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试行)>》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流动从事宗教活动人员服务管理意见》,建立健全了社会流动从事宗教活动人员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结合山南实际,制定了《山南市社会流动从事宗教活动人员服务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管理责任,为实现社会流动从事宗教活动人员规范管理、有效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七)扎实有序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围绕“3月宗教活动场所普法宣传月”主题活动、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月和9·16民族团结进步日为契机,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宪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和僧尼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用法律法规知识武装头脑,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法制办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寺庙僧尼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强,被动学法的多,主动学法的少,运用法律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还不够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载体形式创新不够,充分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能力有待加强;法律专业人才较少,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培训,法律素养有所提升,但无法完全适应工作需求。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方案措施,明确责任到人,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奠定坚实基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八五”普法等纳入党组重要工作,健全党组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把法制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确保常态化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行政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至少两次以专题会形式听取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有关情况汇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完善落实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线上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讲座,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区市两级关于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有关指示要求,理清思路、加大对薄弱环节的工作力度,坚持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依规办事、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基层调研力度,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扎实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山南的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结合我局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不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的能力。

(二)进一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治教育,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常态化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引导宗教界坚持中国化方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相适应。

(三)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促进民族宗教系统政务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和程序化,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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