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民宗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督查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 示范区(单位)自查工作

时间: 2021-05-10 13:45:06 来源: 山南市民宗局

为巩固和提升我市全国示范区(单位)的创建工作水平,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面了解我市范围内被列为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示范(区)单位情况,近日,市民宗局根据《西藏自治区民委<关于开展自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函>》要求,由局党组书记平措扎西带队的工作督查自查组,深入乃东、琼结、隆子、错那县对被命名的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隆子县斗玉乡、玉麦乡和错那县勒乡、琼结县唐布齐寺开展全面督导检查指导工作。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的方式,深入了解掌握相关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乃东区、隆子斗玉乡和玉麦乡、错那县勒乡、琼结唐布齐寺示范(区)单位示范引领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自查自验,并对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督查组指出,一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将创建工作与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等大局工作紧密结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二要高度重视和被命名的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自查工作,专人安排紧紧围绕《国家民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 企业 社区 乡镇 学校 寺庙的实施意见》(民委发[2014]94号)和西藏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民族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并做好查漏补缺和限期的整理工作。三要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具体工作中要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宣传教育注重典型引领,做好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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