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调研组深入我市开展督导调研

时间: 2024-03-01 12:56:28 来源: 市民宗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精神,7月30日至8月3日,由自治区民宗委主任赵树明同志带队的自治区调研组一行深入我市开展督导调研。调研组一行不辞辛劳,先后深入隆子县扎日乡、斗玉乡边防线民族团结家庭就《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并与隆子县相关部门座谈,听取工作汇报。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平措扎西陪同调研。

8月3日上午,调研组一行与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我市贯彻落实《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精神情况及相关部门民族事务开展情况进行了座谈,市委副书记格桑主持,市委常委、市政协党组副书记、统战部部长丹增从深入全面学习宣传中央出台的涉及民族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涉及民族地区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全面执行自治区出台的法规规章及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各民族公民司法保障的法规文件;依法维护各民族公民平等权利;依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依法有效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全面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八个方面全面系统地向督导组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精神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了当前民族事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教育局、司法局负责人汇报了民族事务工作开展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设想,并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互动交流。

赵树明主任对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调研中了解和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他指出,区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边境地区的发展问题,对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投入力度大,各职能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并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特别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基层民族事务调研工作。加大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及时解决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各项政策具体落实到民族工作事务中去,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二要深入宣传教育,形成民族团结、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继续深入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要从战略性、政治性的高度,研究好、做好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工作;三要抓住切入点,规划好“兴边富民”行动建设项目,做好研究和项目实施工作,打造山南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亮点,真正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四要充分做好民族团结创建评选工作,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努力在组织保障、工作队伍、载体内容、制度机制等多方面加强实践创新,不断丰富和拓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工作平台和实践路径;五要强化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夯实民族事务依法管理的基础,不断提高民族事务依法管理规范化水平,特别是在依法处理民族事务上取得更大进展;六要大力支持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为边境地区和谐安宁,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格桑副书记就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切实提高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二要领会精神实质,全面贯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民族工作领域各项工作抓深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切实维护我市民族团结、社会安定;三要积极联动配合,落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职能职责,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精心部署,强化沟通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得以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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